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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政策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现代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发展。负责现代生物技术研究和开发监管工作的政府部门有科技部、教育部、农业部、林业部、卫生部等。
近10年来,中国的现代生物技术有了较快发展,转基因抗虫、抗病毒和品质改良农作物和林木已有100多种,转基因棉花、大豆、马铃薯、烟草、玉米、花生、菠菜、甜椒、小麦等进行了田间试验,其中抗虫棉、抗病毒番茄等6种品种已商品化生产。中国转基因动物、微生物的研究也取得重大进展。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逐步深化,今后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转基因生物在中国境内进行环境释放。 根据《中国国家生物安全框架》的有关内容,中国的生物安全政策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 生物安全管理的总体目标:通过制定政策、法规制度和相关的技术标准,把现代生物技术及其产品可能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危险降低到最低限度,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同时促使现代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能够健康有序地进行; (2) 生物安全管理的总体原则:研究开发与预先防范并重,预防为主,统一监管与部门分工管理,科学管理,公众参与,加强生物安全国际事务合作; (3) 转基因活生物体及其产品的国内市场开发政策:按照生物安全等级,对各类现代生物技术产品的商品化生产、销售和使用分别实行鼓励、限制或禁止措施,鼓励低风险现代生物技术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消费,禁止生产高风险的转基因生物与产品,努力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在生产、转运、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对生物多样性、人类健康及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