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
1.转基因生物的环境安全性
2.转基因生物的食用安全性
3.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
4.转基因生物在国(境)外的批准状况
5.申请人的相关资格
法律依据 :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9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3.《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9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办事条件 :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及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
3.输出国(地区)的投放市场证明
4.输出国(地区)的安全性资料
5.农业部委托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办理程序 :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发放材料入境审批书。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审查意见,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审批书办理程序发放《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审批书》,境外研发商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
4.专业检测。农业部委托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进行环境和食用安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5.专家评审。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对申请材料和检测报告进行评审。
6.办理批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 : 27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 5000元/个
1.《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同意收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和检测费的复函》(财综[2002]64号)
2.《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3]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