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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 (境外研发商首次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
发布日期:2015-08-05信息来源:字号:【

  项目名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 (境外研发商首次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1.转基因生物的环境安全性

  2.转基因生物的食用安全性

  3.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

  4.转基因生物在国(境)外的批准状况

  5.申请人的相关资格

  法律依据: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8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1、动物用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  2、植物用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  3、其他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  4、转基因动物安全评价  5、转基因植物安全评价)

  3.《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9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办事条件: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及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

  3.输出国(地区)的投放市场证明

  4.输出国(地区)的安全性资料

  5.农业部委托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办理程序: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发放材料入境审批书。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审查意见,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审批书办理程序发放《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审批书》,境外研发商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

  4.专业检测。农业部委托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进行环境和食用安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5.专家评审。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对申请材料和检测报告进行评审。

  6.办理批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270日

  收费标准:5000元/个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和检测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3704号)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

  邮编:100125

  收件人:科教窗口

  咨询电话:010-59191811   010-59191805

  邮箱:gmoc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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