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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
发布日期:2005-10-13信息来源:字号:【

  澳大利亚有关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法律主要是《基因技术法》(2000)。基因技术管理局(GTR)负责该法的实施。所有有关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环境释放、商业化生产和进出口需要由GTR签发许可,除非该转基因生物属豁免范畴或风险特别低。

  基因技术咨询委员会(GTTAC)、基因技术社会咨询委员会(GTCCC) 和基因技术道德委员会(GTEC)为GTR和部长理事会提供咨询。

  澳大利亚其他管理机构对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特殊用途进行管理:

  · 国家农业和兽用化学品登记管理局(NRA) ,负责管理农业和兽用化学品;

  · 国家工业化学品登记和评估中心(NICNAS) ,负责管理工业化学品;

  ·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Food Standards Australia New Zealand),负责管理食品;

  · 治疗产品管理局(TGA) ,负责管理治疗产品;

  · 澳大利亚检疫检验局(AQIS) ,负责管理动植物和生物制品的进口。

  有关法律法规:

  基因技术法(2000)The Gene Technology Act 2000

  利用基因技术生产的食品标准Standard 1.5.2 Foods Produced using Gene Technology

  联系方式

  Office of the Gene Technology Regulator

  地址:PO Box 100 Woden ACT 2606

  电话:+61 2 6271 4207

  传真:+61 2 6271 4202

  Email:ogtr@health.gov.au

  网址:http//:www.ogtr.gov.au/

  信息来源: OECD BioTr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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